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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法条比较(合同法法条)-天天报资讯

发布时间:2023-06-09 17:14:38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

1、这里的损失一般是指实际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因此,是包括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当然不是法院说了算,但是这个可以预见、应当预见的标准是具有一定的可裁量性的,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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